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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內心禪 34 過度提倡「自由」的惡果!

“我又沒犯法,做什麼是我的自由。”很耳熟吧?然而法律實際是道德的最低標準。法國的大革命家羅蘭在被送上斷頭臺時說過:“自由啊,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。”在這個提倡“不自由毋寧死”的時代,自由已經被濫用,假藉自由之名來不受任何約束,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會把我們的下一代葬送掉。不是嚇你哦,一起來聆聽張講師的講述吧。